变更车道亦要有“道”

□邹良春记者王玮

“开着开着,右侧车道的车突然加速变道超车,转向灯也没打,基本是贴着我的车进行的,吓得我赶紧刹车,差点追尾上去了.”9月11日,说起自己驾车在市中心城区章江北大道遇到的一幕,市民王女士仍心有余悸.

而在上下班高峰期,本就移动缓慢的车道里,突然横空插出一辆旁边车道的车,它前进不了,又后退不得,硬生生卡在中间,导致两条车道的车都没法正常行驶.这种画面造成的困扰不少市民都有切身体会.但在不少人认为,变道不算违法违规,即使因此造成事故,也多是小碰小擦,不会酿成大祸.然而近日记者采访了解到,随意变更车道不仅是违法行为,而且一般的轻微碰擦事故里,由违法变更车道造成的至少有三到四成,而致伤、致死的案例也时有发生.

疏忽大意变道易酿事故

近日,市民陈某驾车沿105国道赣州开发区路段由南往北行驶,行至赣南林业驾校路段右转弯进入辅道时,与沿辅道驾摩托车行驶的张某发生碰撞,导致摩托车上的驾乘人员受伤,两车损坏.据陈某介绍,当他驾车准备右转弯进入辅道时,因疏忽大意未仔细观察辅道内的路况,因而在变道过程中与张某驾驶的摩托车相撞.

类似的事故还发生在市民刘某身上.日前,刘某驾驶摩托车沿105国道东侧辅道由南向北正常行驶时,一辆轻型自卸货车突然右拐进入辅道,与他驾驶的摩托车发生碰撞,造成刘某受伤、摩托车损坏的交通事故.

两起事故的发生,暴露出部分驾驶员变更车道时麻痹大意,在未充分观察另一车道路况的前提下匆忙变道,给双方当事人都带来了不可挽回的损失.记者从市公安交警部门了解到,由于随意变更车道,有的驾驶员甚至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重拳查处违法变道行为

据市交警部门介绍,随意变更车道不仅表现为我们常见的“加塞”,逆向行驶超车、违反禁止标线行驶等诸多交通违法行为均是这一陋习的“变种”.这些交通违法行为极易引发交通事故,每年有近三成的道路交通事故与违法变更车道行为有关.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左侧为快速车道,右侧为慢速车道.在快速车道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按照快速车道规定的速度行驶,未达到快速车道规定的行驶速度的,应当在慢速车道行驶.摩托车应当在最右侧车道行驶.有交通标志标明行驶速度的,按照标明的行驶速度行驶.慢速车道内的机动车超越前车时,可以借用快速车道行驶.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

据了解,我市公安交警部门在呼吁市民抵制随意变更车道陋习的同时,也在逐渐加大对此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仅章贡区范围,就安装有天网探头500多个,对机动车违法抢行、不按分道行驶,违反禁止、限制通行规定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多角度实时抓拍,全天候对这些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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