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行为排名前十路口...

原标题:权威发布|福州市“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行为排名前十路口清单

机动车驾驶人“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处罚依据:

机动车通过有灯控路口时,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1条第1项《福建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67条第11项,处罚款100元,记2分.

福州市“不按所需行进方向驶入导向车道”违法行为

排名前十路口清单

蜀黍在此提醒各位:每位道路交通参与者应当掌握识别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等各类交通信号语言,目前福州市各信号灯路口在进入路口前均已设置指路标志及车道行驶方向标志,市民在驶入路口前应当提前做好行车规划,下面让我们了解下指路标志及车道行驶方向标志.

一、指路标志

是向驾驶人传递道路方向、地点、距离等信息的交通标志.

驾驶人在驾车出行过程中,在交叉路口前方,需要通过观察指路标志来确定自己的行车方向及路径.

指路标志分为高速公路与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一般道路指路标志两大类,两类指路标志的图形、颜色及设置方法等方面有一定区别.

(一)高速公路与城市快速路指路标志:

颜色、图形:绿底、白图形、白边框、绿色衬边;

按功能分类:路径指引标志、沿线信息指引标志、沿线设施指引标志;

图1中告知了驾驶人行车方向前方有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入口、该道路的名称或编号、经由该道路所能到达的目的地、以及该入口距目前车辆位置的距离等信息.

图2中告知了驾驶人前方即将进入的高速公路的编号、经由该高速公路所能到达的目的地,提醒驾驶人正确判断自己的目的地方向并选择是否进入高速公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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