骑电动车逆行,被罚款二十元

(记者 徐艳 通讯员 汪肖影) 东港交警开出其辖区非机动车“第一张罚单”,电动车车主逆行被罚款20元.

5月10日上午8点39分,东港交警正在昭阳路例行检查,一名骑电动车的市民没有按规定行使,而是逆向行驶,民警示意男子靠边停车,随后,民警对该男子进行了实名登记,并现场罚款20元.面对民警的劝导教育,电动车主徐某称已意识到错误了,下次改正,希望其他市民不要像自己一样,为创城抹黑.

处罚依据是什么?民警介绍,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89条,非机动车逆向行驶的,罚款20元;非机动车不按交通信号规定通行的,罚款20元;非机动车驾驶人不服从交警指挥的,罚款50元;非机动车遇停止信号时,停在停止线以内或路口内的,罚款20元.

东港交警大队一中队中队长卢绪波告诉记者:“下一步,我们将对非机动车闯红灯、逆向行驶、路口越线停车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呼吁市民遵章守法、文明出行,为创城尽一份力,让我们大家共同营造良好的道理交通环境.”

自创城工作开展以来,交警东港大队严查严管,将创城工作落到实处.为进一步规范停车秩序,东港交警大队每天在辖区各个路口路段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巡逻相结合的方式,全面对非机动车逆向行驶、路口越线停车、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集中整治,并联合辖区中小学校、企业单位、沿街商铺等对市民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在查处过程中,始终坚持教育与处罚相结合,对不听从劝导的进行罚款处罚.

事小意义大,支持!

亘古遗珠:维护交通秩序人人有责!

meixin:早就应该这样了,这是最基本的个人素质,特别是给小孩一种教育.

ctrl+v:这样对,很多出现事故的也是非机动车的责任,有的人横穿马路骑电动车头都不回的就过去了,这种人真是恨人.

浮沉:行人的交通行为确实应该规范一下了,包括我自己在内,太随意了,对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都不好,事小意义大,支持.

0554163168:提高素质、建文明城市.

本报记者 张永斌 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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