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史上最严”管理条例9月起实施“超标电动车”车牌将以字母...

[摘要]被称为南昌市“史上最严”的《南昌市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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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称为南昌市“史上最严”的《南昌市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正式实施.《条例》规定,交警部门对符合国家标准(以下简称“国标”)的非机动车予以登记,并发放电动自行车登记证和号牌;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电动车,将不予登记.

然而,根据南昌交警部门统计,南昌全市电动车总数约为138万辆,其中超标电动车就有近55万辆,不少市民就因购买了不符合国标的电动车而陷入了上牌遭拒的尴尬.这些超标电动车该何去何从?

超标电动车无法上牌

今年5月19日,住在老城区的李女士花2699元购买了某品牌电动车,本打算用于接送小孩上下学.《条例》公布后,8月1日她带上电动车购买发票、车辆出厂合格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前往西湖交警大队办理牌照.排了一上午的队,她却被交警告知“购买的电动车型号未纳入省产品目录”,因而无法上牌.

李女士说,当天也有多辆不同品牌电动车因为同样的原因,上牌遭拒.“我在购买的时候问过经销商,对方说我这款属于简单款电动车,不需要上牌.”如今,因为无法上牌,李女士再次找到经销商.对方承认这款电动车不在电动车省产品目录里,即为超标电动车,“用正常手段无法上牌,唯一的办法就是另外交纳一定费用,通过‘黄牛’上到正规的电动车牌照”.

李女士由此陷入了两难:通过合法手段购买的电动车,只能以不合规的手段才可上路行驶?毕竟花近3000元买的电动车,不能因为上不了牌就废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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