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徐汇多部门联合查处超标电动车

文|解放日报·上观新闻记者 王闲乐

近期,全市各区的非机动车上牌点人流络绎不绝,但有不少消费者反映,明明是新买的电动自行车,却因为不在产品目录或者“超标”而不能上牌.对此,徐汇公安分局和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当天,开展联合行动,加强对电动自行车销售点的管理,力争从源头上杜绝此类现象.

3月15日上午,记者在龙吴路百色路路口看到,沿街有七八家商铺都在销售电动自行车,一辆辆颜色、型号各异的电动自行车,要想一一辨别是否合格,对消费者来说确实有难度.检查人员在所有电动自行车商店的醒目位置张贴了由徐汇公安分局和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发文的《关于加强非机动车销售管理的通告》,正告销售商必须依法从事非机动车销售活动,严禁销售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的非机动车,违反规定的将依法从严查处,并责令商家签署了承诺书.

民警正在向店主讲解承诺书的内容 徐汇区公安分局供图

徐汇区市场监督管理局长桥市场监督管理所的检查人员于凯介绍道,根据《上海市非机动车管理办法》,因不符合国家和本市标准要求而未纳入产品目录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销售和登记上牌.同时,检查人员还张贴了上海市自行车行业协会的微信公众号二维码,消费者可以通过扫描二维码查询自己选购的电动自行车是否在本市的销售目录内.

正准备签承诺书的店主,墙上粘贴着两份公告 徐汇区公安分局供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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