滴滴顺风车司机强奸女乘客未填真实信息获接单权

强奸女乘客 滴滴司机判4年

郑某通过滴滴打车软件承接了被害人王女士呼叫的顺风车服务,在将对方送到目的地后,郑某突然将车门锁死,对王女士掐脖子、抽脸并进行威胁,后开车行至一偏僻无人处将王女士强奸.事后郑某被抓获归案,公诉机关以涉嫌强奸罪对郑某提起公诉.昨天上午,该案在海淀法院一审宣判,郑某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

用他车信息注册接活

据了解,郑某1990年2月出生,高中文化,福建省人.其曾因嫖娼于2011年4月被西城分局行政拘留14日,后于2014年4月被收容教育6个月,于2014年10月被解除收容教育.

2015年7月,郑某从网络上搜索到了一辆白色别克车的信息(尾号为9),并用该信息与其妻子的手机号注册成了滴滴打车司机,随后开始接单拉活.2015年7月4日凌晨0时许,郑某驾驶自家黑色丰田小轿车(尾号为8),搭载母亲孩子前往儿童医院就医.抵达儿童医院后,郑某安排母亲带孩子在医院排队等候,自己借口外出离开.

凌晨2时许,郑某通过滴滴打车软件,承接了20岁的被害人王女士呼叫的滴滴顺风车.凌晨3时许,郑某前往朝阳区三里屯附近去接王女士,王女士只是简单确认了郑某为接单的滴滴司机,就上了郑某的丰田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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