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城市道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拖车最低200元起步电动车救援50元...

原标题:南京城市道路救援服务收费标准:拖车最低200元起步 电动车救援50元一次

中国江苏网7月29日讯(记者 王千榕) 记者今天从南京市物价局获悉,《南京市城市道路、普通公路车辆救援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近日正式颁发,自2015年8月1日起执行.记者了解到,拖车作业费10公里内的最低起步价为200元每车每次.

《办法》明确,城市道路、普通公路救援服务收费分为普通救援服务收费、困境救援基本服务收费、困境救援特殊服务收费三种.普通救援服务收费、困境救援基本服务收费由市价格主管部门制定最高收费标准,车辆救援服务机构不得突破,但允许下浮;困境救援特殊服务收费由车辆救援服务机构与当事人协商确定.被施救的车辆装载的人员或货物需要驳载到其他运输车辆的,需要收取费用的由双方协商确定.

《办法》强调,车辆救援服务机构应严格执行明码标价有关规定,公示救援电话、投诉举报电话、联系人、单位地址、服务标准、服务规程,以及价格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接受社会监督;应在接受当事人委托及作业前,向当事人明确告知所需的作业项目及收费标准、服务内容;收费时应在税务发票上注明所提供的服务项目、计费单位和收费金额等明细内容,同时向当事人提供规范的救援服务作业清单,并经当事人确认,所注明的内容或提供的清单与收费公示的内容必须一致.

据悉,《办法》由市物价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公安局印发.适用于本市境内城市道路、普通公路上的车辆救援服务收取费,高速公路上的车辆救援服务收费按《江苏省高速公路清排障服务收费标准》(苏价服〔2009〕115号)文件规定执行.

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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