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交车随意变更车道终酿事故

公交车随意变更车道终酿事故

龙岗区普法办 龙岗区司法局 深圳侨报社 合办

“守法文明,安全出行”系列法治宣传案例——第十八期

●普法小场景

机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变更车道是常有的事.但是,车辆行驶在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变更车道时,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其他机动车辆的正常行驶,否则就要被处罚.近日,一辆行驶在靠近道路中心线快车道上的公交车,在快要到达某红绿灯路口时,车上驾驶员见中间车道车辆少一些,突然变更车道进入右边行车道.公交车突如其来的变道动作,让右边行车道上的一辆小车驾驶员大吃一惊,原来井然有序的行车秩序也被打破.小车驾驶员急忙往右打方向,并采取紧急刹车,但依然没有避开这个“庞然大物”,引发了两车相撞的交通事故.

●律师普法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四十四条第二款规定,在道路同方向划有2条以上机动车道的,变更车道的机动车不得影响相关车道内行驶的机动车的正常行驶.对违反道路通行规定的机动车驾驶人,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有权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

●交警蜀黍有话说

随意变更车道是从“机动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派生出的一种交通违法行为,是指机动车在正常行驶中,违反规定随意变更原行驶车道,影响正常行驶的机动车的违法行为.此类违法尤其以在城市路口、高速公路上较为多见,极易因变更车道而防碍后面车辆正常行驶,此行为轻则造成交通拥堵,重则容易引发交通事故.原因包括司机对路况不够熟悉未能提前变道,或者没有养成良好的驾驶习惯,无意识插队变道习以为常.建议司机去不熟悉地点时要提前了解线路,如果错过要学会继续前行掉头返回,而非强行变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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