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爱车“变脸”违法非法改装车标将罚200元

(通讯员 张洪刚)随着私家车增多,一些喜欢玩酷赶潮流的车主玩起了“换车标”.4月7日,潭耒高速交警在京珠高速大石桥收费站连续查获了两辆“变脸”后的轿车,让人惊讶的是两车主竟然不知,更换车标属于违法行为.

在京珠高速公路上跑着的比亚迪、海马、现代等轿车,经常可以发现屁股后面却贴着丰田、马自达、宝马的标志,改装车标的现象在高速公路上已不少见.

7日11时许,潭耒高速交警在大石桥收费站执勤时,看到了一辆“丰田卡罗拉”轿车,走近细看,原来是比亚迪“f3”.不一会,一辆海马3轿车缓缓驶出收费站,经民警发现,该车明明是海马“3”,可车主却偏偏要换成“马自达”的标志.当民警对其违法行为进行处罚时,两车主竟然都不知道更换车标已违反了《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还称只是给车辆装饰一下,没什么大不了的呀.民警当场对两车主进行了法制教育并分别对车主处以200元的罚款,并责令恢复原状.

给汽车变脸的车主大多是年轻人,他们认为更换汽车标志就像给车贴膜一样,只是车辆装饰打扮的方式之一,只为图时髦、“好玩”.在湘潭市区的两家汽车用品商店和维修厂,一辆比亚迪f3,只要花300块就能摇身变成了丰田卡罗拉,店老板还保证,不是内行人,绝对看不出来.

高速交警表示,车主擅自更换车辆商标后,与登记注册的车辆品牌不符,如果发生交通事故,目击者在难以分辨肇事车辆的具体型号时,会对寻找证据带来误导.近期将严查非法改装车辆的行为,一旦被查处,不仅要被责令恢复原状,还要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90条的规定,对车主处以200元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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