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解析交通事故案例驾驶员主观违法严重

东北网9月2日讯(侯金英 闫静蕊 记者 王忠岩)2日,黑龙江省客货运企业安全约谈会在哈尔滨举行.黑龙江省截止8月31日,已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33起,在15起交通事故中均存在驾驶人主观严重违法行为.

据介绍,会议对今年以来道路交通特别是客货运输道路安全事故做了介绍分析.黑龙江省截止8月31日,已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较大交通事故33起,死亡123人,伤103人,涉及客运货运车辆的较大道路交通事故15起,死亡59人,伤66人;占较大交通事故总数45.45%、47.97%和64.08%.

会议指出,在15起交通事故中均存在驾驶人主观严重违法行为.其中,未按规定让行4起、超速行驶3起、超载3起、其他妨碍安全行车行为3起,逆向行驶1起、违法超车1起.汤原“6.24”事故肇事一方驾驶人无证驾驶、超员、车辆状态为注销,另一方驾驶人疲劳驾驶连续行车1000余公里、车辆超速、超载,双方几乎占尽导致重特大事故主要违法要素.

在交通事故中,责任方驾龄段相对集中,驾龄在10年以上的事故13起、占客货运车辆事故的86.67%.二级和四级公路上多发交通事故.共发生较大事故14起,占客货运车辆事故的93.33%.同时,恶劣天气对交通安全影响较大.受雨、雪、雾等恶劣天气影响发生较大事故4起、占26.67%,宾县“2.12”客车翻车事故发生时路段为冰雪雨水路面.

据介绍,今年以来,全省共发生生产经营性交通事故573起,造成210人死亡,678人受伤.除了安全问题之外,安全带使用不到位也是其中一个主要原因.在15起较大安全生产交通事故中,12起事故的驾驶人、乘车人未系安全带,占80%.汤原“6.24”死亡9人事故、龙江“2.25”死亡6人事故、建虎高速“8.5”死亡6人事故、五常“8.24”死亡3人事故皆因驾驶人、乘车人未系安全带加重伤亡程度.

哈尔滨市农垦芊艺运输公司等16家发生事故的运输企业、12家运输车辆存在违法未处理较多运输企业的负责人及57家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参加会议.

此次会议由黑龙江省安监局、省交通运输局、省交警总队联合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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