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险一次就不打折解读车辆新商业险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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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易汽车1月7日报道 2015年6月1日起,商业车险改革试点在黑龙江、山东、广西、重庆、陕西、青岛等六个地区全面展开,相关财产保险机构开始销售新的商业车险产品,执行新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2016年1月1日起,试点改革的城市将增加到18个省市.未来新的车辆商业保险政策将陆续在全国范围推广,接下来我们一同看看新的车辆保险政策与现有政策有哪些不同,对于车辆保费有哪些影响?

不再多花冤枉钱 解读车辆商业险改革

2016年车险改革试点省市增加至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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改革后的商业车险条款费率管理制度更加完善,那对于车主来说究竟带来了那些重要改变呢?我们一同来看看.

取消高保低赔 保费与新车售价脱钩

改革前的车辆商业保险中的多项险种都与车辆的新车售价相关,但改革后的车辆商业险将与新车的售价脱离,将采取车辆折旧的方式来计算第一年以后的车辆保险费用,投多少保多少,车主将不会再因为高保低赔而多花冤枉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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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改革前,车辆保险虽然会考虑一定的折旧费用,但是仅限于车辆的盗抢险(根据保险协会车型库的数据来制定,但是低于市场的折旧率),其余与车辆价格相关的投保费用会持续按照新车的售价缴纳,这就造成了高保低赔的现象.

举个例子说明,比如车主第一年的新车价格为30万元,第一年的车辆损失险按照30万元缴纳,第二年仍旧按照30万元缴纳,以此类推,但是如果车主发生了事故,车辆的保险却只会按照当时出险是车辆的价格来赔付,也就是说车辆过了第一年之后,车主虽然按照一直30万元来缴纳保费,但是收到的赔付却可能只有20万元(比如出险是在第二年或者第三年,出险时车辆折旧后的价格为20万元).但在改革后,车主相当于实际的投保金额与得到的赔付金额相等,车主将按照车辆的折旧价格缴纳保费,得到的赔付也与实际缴纳的保费相同.

车价相同的车辆保费并不一定相同 保费与零整比(车辆配件价格与车辆总价的比值)挂钩

改革后的车险价格将根据车辆的零整比制定,打个比方,30万元的大众帕萨特与30万元的宝马3系虽然车辆的售价相同,但是大众为普通品牌的高价车,配件价格会低于同价格的宝马3系,在保费上也会低于同价位的宝马3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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