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实施

核心提示:两年后,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必须降至6.9升/100公里.在本月实施的《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实现乘用车燃料消耗第三阶段限值――2015年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降至6.9升/100公里的目标,开始了实际而有效的行动.在业内看来,随着乘用车燃料消耗第三阶段限值管理评价系统的实施,将会逼迫车企加快节能车型的投放,并推动进口车和国产车排量的加快下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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百公里油耗被要求降至6.9升

按照此前出台的国家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规划,到2015年和2020年我国乘用车产品平均燃料消耗量将降至6.9升/100公里和5.0升/100公里.正是为保证这一严苛的乘用车节能目标的实现,5月1日,《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办法》实施,汽车行业建立了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目标值的全新评价体系.

记者注意到,与前两个阶段乘用车燃料消耗限值标准不同的是,第三阶段标准不再以单一车型为评价对象,而是将汽车企业作为整体进行评价.根据《办法》,核算主体包括国产乘用车生产企业和进口乘用车生产企业,这些企业的平均燃料消耗量的计算方法为:核算主体各车型燃料消耗量与各车型产量(或进口量)的乘积之和,除以该核算主体所有车型产量(或进口量)之和.

引人关注的是,车企平均油耗管理首次将进口车商纳入,这将避免中国成为进口大排量汽车的倾销市场.记者了解到,这个《办法》将实行国产、进口乘用车统一管理、分别核算的原则.凡是在中国关境内销售乘用车的企业,包括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和进口汽车经销企业,都将纳入管理范畴,按照统一标准进行燃料消耗量数据的申报及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核算.国产车与进口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分别独立核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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