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销分先提前面签,下月开始,违章要这样处理了!

相信99%的人都见过买分卖分的牛皮藓,这对于一些一年12分也不够扣的莽撞司机来说也许是好事,但这种买卖分的行为始终是行业乱象,也有很多黄牛通过此来牟利,长此以往对于行业发展显然是不利的.

不过,这个漏洞在今年3月之后将会被堵住.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简单来说,从3月1日起,如果想要帮别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

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这是个什么操作?别急,让买车君来一一解答!

新旧规定有什么主要区别?

此前我们要处理他人车辆的电子眼违法,可以直接在交管大厅、各便民服务点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虽然方便直接,但也为一些想要谋取私利的人留了空间,只要是有效的驾驶证,就可以拿去销分.

但是在3月1日之后,如果还想在交管大厅、各便民服务点的交通违法自助处理机上进行缴罚,就必须先进行面签,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要销分先提前面签,下月开始,违章要这样处理了!

如何面签?

3月1日后,非本车驾驶人通过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交管12123”等便民渠道处理该车记分的电子眼时,需提前至全市各交警分局、大队等公安交管理业务窗口或“交管12123”app面签绑定该机动车,完成后才能处理自面签绑定日起以后的电子眼.

注意:绑定驾驶人必须到场,需要提交个人身份证明及机动车驾驶证原件,并提交绑定车辆所有人的居民身份证及机动车行驶证原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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