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机无证驾驶开未年检机动车被处罚款和拘留5日

(香城都市报记者 程统 通讯员 邵瑞松)10月23日,省高警咸宁大队查获一起严重交通违法行为,一男子无证驾驶一辆未年检机动车且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年检合格标志,因多项违法叠加,该男子将被处以罚款6200元,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当天下午3时许,高警咸宁大队民警在京港澳高速赤壁服务区开展例行检查时,发现一台粤y牌照的宝马轿车有多项交通违法且车辆未年检,民警便要求司机出示相关证件,并告知其驾驶的车辆未年检,属于违法行为.但司机何某称自己的车肯定年检了,但因为出门比较急,相关证件都没有携带,自己的身份证号也不记清楚了,但车辆玻璃上面贴着今年的年检标志,自己还要回公司处理业务,希望民警不要浪费他的时间.何某的着急情绪引起了民警的高度警觉,但车辆未年检信息通过公安网查询没有问题,难道另有隐情.

在对何某车内物品进行检查时,民警发现了一张身份信息证明文件,文件上的身份照片显示正是何某,经身份证号码查询发现,何某并无驾驶资格,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在事实面前,何某终于承认了无证驾驶的事实,自己多年前其实有驾驶证,但长期不去年检,驾驶证早已注销.对于车内的年检标志,其实是自己贴的假的年检标志,年检标志上的车辆号牌是自己手写的,本来想着一般人肯定看不出来,自己跑的也是高速公路,肯定不会有警察查,没想到刚到湖北就被查到了.

由于何某涉及无证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的机动车年检标志、驾驶未年检机动车三项严重违法,民警对其三项违法共处以罚款6200元,拘留5日的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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