伪造驾照、无证驾驶、酒驾男子三罪并罚被拘20天

8月21日7时50分许,正在南绕城公路39公里巡控的南绕城交管大队二中队民警付宏伟、辅警郝岳在中队门前的临时缉查站点对过往车辆进行例行检查时,发现从宋昭公路由北向南方向有一辆车牌号为蒙b的灰色小型轿车缓慢行驶,这一举动引起了巡控民警的注意.

意识到这辆车有问题并将其拦停,在检查当事人证件时,民警闻到当事人身上有一股浓重的酒味,后民警将当事人带回中队,通过酒精检测仪的检测后,酒精含量为49mg/100ml,属于饮酒驾驶.

随后民警在全国人口信息网查询核对违法当事人的户籍信息时,发现其户籍信息与所查询的驾驶员信息不符,确定该当事人使用伪造变造机动车驾驶证,经进一步核查,该当事人属于无证驾驶机动车.违法当事人触犯了《道路交通安全法》,构成了饮酒驾驶机动车,使用伪造变造的机动车驾驶证,无证驾驶机动车等三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处罚拘留20天并处罚金合计8500元.此违法案件也是今年南绕城大队合并处罚严重违法项目最多,罚款金额最高案件.

(包头日报社全媒体记者:宋美慧 实习生 娜日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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