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成功调解一起因汽车燃油箱容量误解产生的纠纷

近日,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挥自身职能作用,成功调解了一起因汽车燃油箱额度容量与实际容量误解产生的纠纷.

乌苏市一名司机李某在某加油站加油时发现,通常计算自己车燃油箱只能加200元,今天突然加了300元,非常吃惊,并立即投诉到乌苏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慎重办理,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立即组织计量监督、检定人员赶到现场,对被投诉加油机的流量计、传感器和主板铅封进行检查,发现完好无损,没有发现人为破坏和作弊装置;随后,严格按照燃油加油机检定规程的要求,对该加油机进行了重新计量检定,未发现计量问题;最后,执法人员最终找到问题所在,原来李某车燃油箱的实际容量为60l,按柴油目前市场价5.5元/l计算,加满一箱油最多可收费330元,而李某误认为车的额度容量为实际容量,才导致自己认为加油站多收取费用.经过调解,车主对市场监督管理局的执法人员表示赞誉与感谢.

根据《汽车燃油箱安全性能要求和试验方法》(gb18296-2001)3.1条款叙述,“额定容量应控制在燃油箱最大液体容积的95%”,因此说明书中记录的油箱容积应为安全容积(额定容积),非油箱的实际容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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