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行业购车维保纠纷典型案例

原标题:汽车行业购车维保纠纷典型案例

汽车行业购车维保纠纷多,消费者维权要懂法依法维权

最近烟台市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接到的汽车投诉案例较多,从中选择几个典型案例,供消费者学习,便于懂法依法维权.

案例一:汽车漏油修不好,消费者投诉获解决

烟台市芝罘区消费者丁先生投诉称:其在芝罘区某车行购买的轿车,出现四次漏油,每次都是到店里维修,一直没有修好,浪费了消费者时间精力,消费者认为有问题,投诉要求商家给予彻底解决.

接到消费者投诉后,芝罘区市场监管局所安排工作人员对投诉事实进行了调查核实,消费者所诉属实,经了解,消费者送车维修的四次都有记录,维修没有彻底解决漏油问题也是事实.根据《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第十八条之规定“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以及第二十一条:“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因产品质量问题修理时间累计超过35日的,或者因同一产品质量问题累计修理超过5次的,消费者可以凭三包凭证、购车发票,由销售者负责更换.”商家已经对同一问题维修了四次,如果第五次还不能修好是可以要求商家承担换车的责任.因此,经过利弊教育,商家当即承诺给消费者彻底解决,双方纠纷得到彻底解决.目前得到的回复是车辆已经维修好.

案例二:车辆型号没有选择消费者投诉获解决

九月底,烟台市芝罘区消费者李女士投诉称:她买车选择时,车行提供了四、五辆车可以选择,结果让她交款提车时,车行只有一辆同款车并且有问题,开始时和车行约定将此车降价并修理供货,结果现在商家既拒绝降价又拒绝退款,消费者认为商家欺骗消费者,要求退款,商家不退.

接到投诉后,芝罘区市场监管局安排工作人员到车行对投诉事实进行了核实,消费者所诉属实.经了解,消费者购买的同款车确实本来有五辆,在消费者提车之前也都被提走了,只剩下一辆.车辆没有大问题,但消费者可能从心理上不接受这没得选择的供货,商家不能满足其让降价的要求.后经过工作人员沟通,商家答应给从厂家调选同款轿车供给消费者,消费者只等提新车.消费纠纷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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