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六:汽车维修谨防“先斩后奏”

【案情简述】朱先生来电反映10月3日到南海大道某4s店维修后刹车,维修过程中4s店维修人员未经商议,私自将车的其他零部件及左门窗拆了,并产生了维修费用,朱先生认为被“坑”,与商家就维修费用产生纠纷,遂拔打12315电话求助,请求工商部门协调.

【处理结果】经海口秀英工商所工作人员现场调解,商家同意免收未告知部分的维修费.

【12315点评】本案中,消费者本是去维修后刹车,但到了4s店却“车不由已”.4s店未与消费者沟通,擅自作主为消费者更换了其认为必须更换的零部件,看似“想消费者之所想”,但却可能造成“小毛病大修理”的嫌疑,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十一条“消费者因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受到人身、财产损害的,享有依法获得赔偿的权利.”

【工商提醒】消费者在修理前先与修理厂确认要修理的项目,没必要做的项目坚绝不做,在修理中,人要到场查看.此外,一定要索要汽车维修施工单,并仔细核对各个维修项目及价款,学会看维修结算单,最后记得索要相关票据,出现纠纷及时维权.

案例六:汽车维修谨防“先斩后奏”由亿卡汽车( {$sysdomain )用户guobin138分享,感谢转载请注明出处
回顶部 | 首页 | 电脑版 |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