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动车强制报废新规:报废年限取消

5月1日起,新的《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以下简称新规)开始实施.新规中对于强制报废车辆有何要求?私家车在使用年限方面有何限制?机动车辆的使用年限又如何计算?什么是“引导报废”?5月3日,快报记者带着这些问题来到了烟台市车管所业务指导室 ,工作人员就这些问题一一给予了解答.

取消限制

新规:

小、微型非营运载客汽车,大型非营运轿车,轮式专用机械车无使用年限限制.

无使用年限限制不等于无限延长

烟台车管所的工作人员表示,对于最常见的家用小型汽车,此前规定的报废年限是15年,但是到了使用年限之后,只要每年能够通过年审还可以继续使用.如今取消了年限限制更为“人性化”,因为有些私家车使用15年后很可能只跑了十几万公里,车况仍然较好,报废了有些可惜.

工作人员说,虽然新规中表示对私家车“无使用年限限制”,但私家车的使用年限并非无限延长.因为随着机动车车龄的增加,车况会越来越差,车辆的安全性也随之降低.同时还要看机动车的环保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标准.

机动车强制报废新规:报废年限取消由亿卡汽车( {$sysdomain )用户taike360分享,感谢转载请注明出处
回顶部 | 首页 | 电脑版 | 举报反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