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他人名义买了辆车结果“钱车两失”

(原标题:借他人名义买了辆车 结果“钱车两失”_金羊网新闻)

案情回顾用朋友名义购车

男子黄某与女子陈某是朋友关系,黄某诉称,买车时资金不够,需要贷款购车,但是他个人不符合按揭的条件,而陈某是本地人,可以按揭购车,所以借用了陈某的名义购买了一辆小轿车.

他将车子挂名登记在陈某名下,并支付了该车的购车首期款及相关还款.2014年11月15日他拿到车子并使用,但是在2016年2月21日晚上,陈某伙同几名案外人将小轿车抢走.黄某将陈某告上法院,请求法院确认车子的所有权归其所有并归还车子给其占有、使用.

陈某辩称,小轿车是她与车行订立买卖合同购买的,也是她与金融公司订立汽车按揭贷款合同的,她已经完全履行付款义务,而且车辆权属登记证上登记她的名字,车辆每年的保险费都由她缴纳,因此小车的所有权是她所有.而黄某强行占用车子,她取回自己的车辆属情理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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