俗话说得好:
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
一年365天都开车,难免有违章.
对于莽撞的老司机来说,
一年可能12分都不够扣,
甚至还有人得请朋友帮忙销分
如果以后还想这样操作,
难度就加大了!
因为从3月1日起
帮他人处理电子眼扣分必须提前面签!
为进一步规范交通违法行为处理工作,严厉打击买分卖分行为,公安部交管局统一对全国的电子眼处理系统进行了升级,并定于3月1日起正式调整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的相关流程.
届时,市民如需通过便民渠道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需提前至各分局、交警大队窗口进行面签绑定,绑定成功后方能通过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这也就意味着
从3月1日开始,通过自助渠道处理
非本人车辆的交通违法
必须先实名注册并绑定对应车辆
并且只能处理绑定之后产生的交通违法
3月1日前
如果要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 可以直接在警邮便民服务点、警银离柜办理自助机、交管大厅违法处罚自助机等便民渠道进行处理.
3月1日后
如果还想使用上述方法处理他人车辆的记分电子眼违法,需要前往分局面签,并绑定该车后才能处理.
【重磅】3月1日起,2018驾驶证消分新规来了!找别人扣分的注意了!由亿卡汽车( {$sysdomain )用户sonya0323分享,感谢转载请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