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商务厅关于同意北流市易栈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作为二手...

文章类型: 内容分类 : 桂商建函〔2017〕55号

玉林市商务局:

你局《关于上报北流市易栈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二手车交易市场备案的请示》(玉市商报〔2017〕62号)及相关材料收悉.根据《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商务部、公安部、工商总局、税务总局2005年第2号令),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北流市易栈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在广西北流市二环北路228号设立的二手车交易市场符合相关规定,准予作为二手车交易市场经营者备案.

二、请你局通知北流市易栈二手车交易市场有限公司按照《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二手车交易规范》(商务部公告2006年第22号)及相关规定,守法经营,及时上报二手车购销信息.

此复 

广西壮族自治区商务厅

2017年9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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