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日起区外旧车辆转入西藏须达到国五排放标准

10月26日,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公告称:根据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关于国五新车准入有关问题的补充说明》要求,自2017年12月1日起,禁止区外注册的国五标准以下二手车在西藏上户(凡转入拉萨市的二手车必须达到国五标准).根据《<西藏自治区环境保护厅 西藏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厅 西藏自治区公安厅>公告》(2016年第3号)要求,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制造、进口、销售和注册登记的轻型柴油车,须符合国五排放标准要求.

市民黄先生表示,2017年初,他在老家甘肃定西买了一辆小型轿车,上了定西当地的车牌.因为黄先生在拉萨工作,所以他想把车辆转入拉萨市,但不知道需要什么条件,办理哪些手续?针对这种情况,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负责人介绍,如果车辆从区外转入到拉萨市,首先必须达到国五排放标准.另外,转入拉萨的车辆必须为非营运车辆.如果黄先生想把车辆从甘肃定西转入到拉萨市,首先,他要到当地车管所办理转出手续,从当地车管部门提出机动车档案;其次,在当地车管所核发的临时牌照有效期内,黄先生可以拿着临时牌照到拉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车辆管理所办理相应手续,比如车辆必须接受拉萨车管部门的查验、拍照、录入、申请车牌等程序,符合所有条件后方可在拉萨给车辆上车牌.

如果在拉萨上牌的车辆想转出,车主需要提前了解转入地车辆管理所的相关要求,不要盲目地转入或转出,以免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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