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7黑龙江省7月至12月将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严查超速超员等...

【中国网-传媒经济】黑龙江消息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通行秩序,有效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黑龙江省公安厅将自2016年7月至12月,在全省组织开展交通秩序“大整治”,从严查处超速、超员、超载、酒后驾驶、危险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

严查超速行驶交通违法行为

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10%以上不足20%的,处以50元罚款,一次记3分;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不足50%的,处以100元罚款,一次记6分;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处以5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

在高速公路上违反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的,加倍处罚,违反前款第三项的,处以2000元罚款.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辆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未达20%的,处以100元罚款,一次记6分;驾驶中型以上载客载货汽车、校车、危险物品运输车在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上行驶超过规定时速20%以上的,处以2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

严查客车超员交通违法行为

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员不足20%的,处以200元罚款,一次记6分;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员20%以上不足50%的,处以5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员50%以上不足100%的,处以1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公路客运车辆超过额定乘员100%以上的,处以2000元罚款,一次记12分.运输单位的车辆有上述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5000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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