乱贴标志改变车身颜色擅自改装车辆可能违法

重庆商报-上游财经记者代庆

重庆商报讯私车保有量越来越大,很多市民出于喜好或图方便,往往会对车辆进行一些小改造:随意涂改车身颜色、贴上警徽小标志、改装轮毂、更改车灯等.殊不知,这些私自改装行为其实已经违法了.那么,哪些改装是允许的呢?哪些改装不允许呢?九龙坡区警方昨日特意为你揭秘.

据九龙坡区交巡警支队车管所民警黄愈伟介绍,擅自更改机动车品牌、型号、发动机型号、车身或者车架等已登记的结构、构造或者特征的,机动车外形和有关技术数据属于非法改装.对更改车身颜色、发动机等行为,如果没在交管部门登记备案,也属于非法改装.

黄愈伟还称,根据部《机动车登记规定》第16条规定: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加装前后防撞装置;货运机动车加装防风罩、水箱、工具箱、备胎架等;增加机动车车内装饰.这三种情况在不影响安全行车的情况下,原则上可以改装.

黄愈伟表示,改装必须在交管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进行,机动车所有人应当在变更后10日内,向车辆管理所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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