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损险价格绝对上涨是误读车主与保险公司有得谈

车损险价格绝对上涨是误读 车主与保险公司有得谈

图/东方ic

羊城晚报2013年10月17日报道 日前,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印发的《关于严格执行机动车辆保险条款确定新车购置价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一石激起千层浪,引发车主对保费价格是否会上调的关注.昨日羊城晚报记者来到下发《通知》的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该协会副秘书长郑俊娟告诉记者:“《通知》的下发可能引发了一些误读,认为一定会引起保费价格的上涨,实际上投保车损险和盗抢险时有三种定价方式.”这份《通知》主要规范了保险公司承保机动车辆保险业务时对新车购置价的确定,但具体在操作过程中,车主可以有多种选择方式进行投保,并不是说没有了协商的余地.

规范新车购置价

“在机动车投保过程中,存在着保险公司随意下调车辆新车购置价的现象,虽然减少了保费,但直接降低了车主保障水平,特别是当车辆发生全车损失时,车损险保险金额显著低于车辆的实际价值,容易引发理赔纠纷.”郑俊娟告诉记者,下发《通知》规范新车购置价格是为了规范行业.实际上,消费者在与保险公司签订合同购买车损险和盗抢险时,除了按《通知》的要求计算新车购置价,还可按照车子的市场实际价格以及与保险公司的协议价格来进行投保.

据悉,一些保险公司在给消费者制定保险方案时,为了拉拢客户,吸引车主投保,对新车购置价格的确定非常随意.有些公司甚至在车主不知情的情况下,故意做低车损价格,但却不告诉车主以致车主无法获得足额的理赔.此次《通知》正是为了确立价格标准,规范各种乱象.

会否引发车损险价格上涨?

值得关注的是,目前国内的保险消费状况并不成熟,相当部分消费者对自己的车辆出险存在着侥幸心理,只看保费高低,而不注重保额保障.但是出现不足额理赔时,却又无法接受,从而产生纠纷.

那么,这一规范是否会引发车损险以及盗抢险的价格上涨呢?对于近来一些车主收到保险公司的电话,称投保价格要涨的问题,郑俊娟认为“这是保险公司通过事件炒作提价投保的一种手段.”对于以新车购置价为基准的计价方式来计算,本来价格就已经做低,《通知》只是将价格恢复到新车购置的真实价格.

《通知》对消费者

有何影响?

羊城晚报:目前车损险购置时,车主确定保额方式有几种?是不是一定要按照这一《通知》计算新车购置价?

广东省保险行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根据中国保监会批准的《机动车辆商业保险条款》,车辆损失险的保险金额有三种确定方式:1、按照新车购置价确定;2、按投保金额的实际价值确定;3、由投保人与保险人协商确定,但保险金额不得超过同类型新车购置价,超过部分无效.这三种方式都可以,按照车主的意愿进行投保,而非一定要选择其中一种.

羊城晚报:《通知》将会影响哪些车险品种?对消费者来说有何影响?

协会:如果按照新车购置价为计算基准,除了车损险,也会影响盗抢险.按照车价的差异,上涨幅度对总保费的影响大约是100元到几百元不等.但是如果消费者按照投保金额实际价值确定车损险,或与保险公司商定投保额,则无影响.

羊城晚报:怎样区分新车与旧车?

协会:如果按被保险机动车辆的新车购置价确定车损险保额的,应当区分新车与旧车业务,防止不足额投保导致理赔纠纷.车辆初始登记日期与起保日期按月比较,相差小于等于9个月的为新车,否则为旧车.(记者 程行欢)

车损险保费情况

(以购于2010年10月2日的5座小车为例)

保额 保额浮动 保费按未出险车

辆享受七折优惠

200000元 不下浮 2050元

180000元 下浮10% 1880元

170000元 下浮15% 1795元

140000元 下浮30% 1541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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