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844辆货车存在未年审未报废情况一周内必须处理完毕

导语:目前,交警部门查到全市844辆货车存在未年审、未报废的情况,一周内不处理将面临罚款处罚.

记者昨日从市交警局获悉,交警部门查到全市844辆货车存在未年审、未报废的情况,并向涉及的37家企业发出最后警告,要求一周内必须处理完毕,否则重罚.

《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下列车辆逾期未参加安全技术检验的,对车辆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处两千元罚款:重、中型载货汽车、挂车;大、中型载客汽车;校车、危险化学物品运输车.为方便企业尽快审车,深圳交警特地联系了检测站,开辟了“绿色通道”,帮助企业尽快完成年审和报废流程.

深圳特区报记者 解树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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